生产生活 勿忘安全
(安全常识A、B、C)
1、用电安全
不要在一个接线板上插多用电设备,以免使电线超负荷,酿成事故。
使用电熨斗、电烙铁时,人不要离开,要养成人走断电的好习惯。
调换灯泡或其他灯具,一定要切断电源。不用湿手或湿巾擦拭灯头、开关和插座等电气器材。
不购买、使用劣质电线、开关、插头和插座等电气器材。
家用电器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。三眼、二眼插头不要随意变更。
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,绝不能随意用铜丝、铁丝替代。
需安装漏电跳闸保护器。
2、火场避险
平时要熟悉紧急逃生的路线。
浓烟中逃生,要用湿毛巾捂住嘴和鼻子,避免一氧化中毒,并弯腰行走。
在楼上的人员要用牢固的绳子,一端扎在固定物体上,沿绳子滑下逃生。注意千万不要跳楼。
3、防火常识
不随意乱扔火种。火柴、打火机先地要放置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。
外出时、临睡前要熄灭室内外的火种,关闭燃气的总阀门。
使用电熨斗、电吹风、电热杯、取暖器等电热器具时,人不能离开;也不要用灯泡取暖或烘烤衣服。
勿在有明火处使用按压式叶鞘雾罐,防止发生爆燃,酿成灾害。
夏天使用燃烧型蚊香时,点燃的蚊香不要靠近易燃物品。
吸烟要做到“三不要”;
不要将点燃的烟头随手丢出窗外;
不要靠在沙发上或躺在床上吸烟;
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丢进废物箱内。
4、小孩监护
小孩不能独自一人在房间内。
沐浴露、洗发露、药品等危险物品要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。
小孩应在大人视线范围内玩耍。
5、出行安全
过马路时,要做到“红灯停,绿灯行”,不乱穿马路,不攀越隔离栏。
儿童应由成年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,老年人上街应有人陪伴。
不在道路上玩耍、打闹、坐卧或有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。
高架道路,不准行人和骑自行车者行走。
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不携带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的物品。
骑自行车要做到依次行驶,不抢占机动车道,不在人行道上行车。
6、驾车安全
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。
按照限速指令开车,不超速、不抢道。
车辆倒车时,要注意后左右的情况。
车辆要进行例行保养,不能带病运行。
7、煤气安全
使用煤气、液化气时,要有人看管,做到点火后不离人。防止火焰意外熄灭而造成煤气、液化气泄露。
使用带安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,不用时一定要关闭气源。
发现室内有煤气泄漏,切勿启动任何电器,包括开灯、抽油烟机和打电话等,以免电火花引燃煤气。应打开门窗,将煤气逸散,这 是唯一正确的方法。
煤气灶具、淋浴器等设备,应定期请专业人员维修检测,切忌私自拆装和加接。晚上睡觉前要将厨房门关上,并将厨房的窗户打开一些,以防止煤气泄漏后进入卧室。
8、人字梯安全使用
家庭用金属人字梯,在使用前要检查有无缺陷。梯脚要防滑,梯子分开角度要适当(不大于60°,且不小于45°)。人体重心不能外倾,切勿荷重登梯,也不要背对梯子下梯,防止摔倒。
9、消防安全
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、使用、储存、销售、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。
建立专职消防队,义务消防队,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、器材,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,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。
发生火灾时,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务必做到及时报警,迅速扑救火灾,及时疏散人员。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。任何单位、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,不得阻拦报警。单位应当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、扑救火灾 提供便利和条件。火灾扑灭后,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,接受事故调查,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,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,核定火灾损失,查明火灾事故不责任。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,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。
10、交通安全
提高驾驶人素质。人是交通安全关键在于人,人对交通安全有什么样的态度,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。事故统计数据表明,有80%-85%的交通事故是由人的因素造成的。在各类交通参与人中,驾驶人至关重要。做好机动车驾驶人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,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,不断提高安全防事故的意识。
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。
完善道路交通设施,消除交通安全隐患。加强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标线及隔离设施建设,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设施约束、管理、服务、诱导的功能。 |